廣東省「基因編輯嬰兒事件」調查組:賀建奎為何逃避監管
關於廣東省「基因編輯嬰兒事件」調查組對賀建奎等人進行追責的問題,有以下幾種觀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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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管不到位:有人認為,監管部門對賀建奎等人的行為監管不到位,導致他們有機會進行基因編輯嬰兒的研究。監管部門應該加強對相關領域的研究的監管,確保科學研究符合倫理和法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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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不端:有人認為賀建奎等人存在學術不端行為,違反了科學研究的道德規範和倫理準則。他們應該受到學術界的譴責和懲罰,以確保科學研究領域的道德和倫理標準得到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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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建奎的個人因素:有人認為賀建奎個人存在僥倖心理,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會被發現,因此逃避監管。這也表明,科學家在進行研究時應該嚴格遵守倫理和法律規定,不要抱有僥倖心理。
總的來說,賀建奎逃避監管的原因可能涉及到監管不到位、學術不端和個人僥倖心理等多個因素。這些因素共同導致了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的發生,需要引起重視和反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