賀拉西詩
《賀拉西詩》是東方朔所作。 全文如下: 曳杖藜莭丘墓兮,念皇祖考之下陃(貶謫)里閙(區域名)。 原夷參而搤惋兮,心憤惋而作詩。 余維忠信之洽兮,故哀茲利而就禮。 既沈余聞兮,不復反顧。 思皇多士兮,歷世歷聖。 惟仲之徒兮,庶幾可與語仁。 既取其士兮,曾未壹見之故。 今將有求兮,其何所願眷? 昔先皇之受命兮,嘉厥士之純德。 配唐虞於前耇兮,雖百世可謂知。 厥紹是士兮,明神是依。 神豈忘人兮?亦既有擇擇矣。 彼其擇人也,伊茲士之匪石。 彼其人也,不亦大嘉矣! 嘉皇不極兮,永保愛之。 彼士之生兮,俾我惠康。 我雖異茲士兮,亦以嘉惠茲友。 斯有繼矣兮,於是獲生。 斯有繼矣,茲焉保盈。 匪仁匪智兮,無能爲仁。 仁者愛人兮,智者謀事。 事之謀也,將以自助。 我作詩曰,於茲士有常福。 神豈無眷?將自其遇也。 嗟茲士之顯耀兮,彼日月之尚明。 彼士之威儀兮,固淑美其有人。 嗟茲士之淵源兮,固皃(樣子)道德之所出也。 今有求斯士兮,吾弗得其道以應之矣。 其何以濟茲茲也?今我言而不信兮,尚何道之有矣? 且古者有言曰:「苟不反德而遠求,未之不禍人矣。」今有求斯士而弗得也,又況於忘本弗慮而速之焉?尚何稱焉!尚何益焉!又何述焉!是以願以爲辭,免我思之常勤也。神豈遠人哉?以茲爲至耳。既獲斯士而弗養也,豈曰不明!(以下爲殘篇)吉甫之作《詩》云:「念彼不共居。」亦以其不肯近附而養己焉。人之心矣哉!或曰斯士可謂天人也。是則必信矣。其不願於近附而求焉者亦非也。(此篇於此爲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