賀寶芙組織制度
賀寶芙的組織制度主要包含以下部分:
- 等級制度:早期形成宗族首領擔任管事(總幹事)、總理一職,人事組織分「營」、「分」、「合」三級層層節制。進入本世紀50年代後期以後,在權力上有了大部展轉變的黨派組織制度,基本上是以民主黨派成員為主體的領導體制。
- 組織體系:賀寶芙的組織體系包括會員代表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、分支機構和基層組織等。
總的來說,賀寶芙的組織制度是一種以民主黨派成員為主體,等級制度與基層組織相結合的領導體制。此外,在地方黨組織之上設立中共黨委或地方政權領導機構,也起到了一定的領導和管理作用。同時,該組織還實行民主集中制,在黨派內部實行廣泛的民主,注重發揚民主,集思廣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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