賀琛上書
《賀琛上書》的作者是唐代的賀琛。 全文如下: 臣聞帝王之政,以養萬民為本。養之之法,必先財用,百姓富則人給家足。其要在富無橫斂,不損下以事上,故下安而富。今國家所出不給所出,悉仰之於人。自江淮以來,無稔無欠,租賦所入,數倍於前。而庫藏蓄積,尚無十全之備。非獨財用之乏,亦由於制馭之非理。或賦斂無度,或賦斂不均,或用兵無已,或官職太廣,故雖有府庫之富,尚恐不足供其費用。臣請擇賢任能,省其職任,節其用度,擇可省者省之,量其出給者給之。勿貴末業,使商賈通流。有以取之於人者,必以還之於人;有以貸之於人者,必以取之於己。凡在有司,皆無侵克。若此而財用不足者,未之有也。 臣又聞古之善為政者,必先觀其風氣人情何如。百姓和則其國安矣。今自去秋以來,霜旱為害,田家無所望於豐收。而州縣官司,徵斂不減常年。百姓窮困,無以供給。恐非所以安百姓也。臣請特敕所在,存恤百姓,每縣設賑濟數十人。至春夏之交,必有饑饉之變,恐非所以為朝廷長治久安之計也。臣雖位極參佐,素無才略。昔蒙陛下厚恩,不次擢用。實思竭力盡心以報朝廷。恐言之不盡,故有上聞之語。臣既疏僻寡見識,不任霖雨之徒;管輅八命九年而未獲就位者,皆為誠款素乏故也。非有他故致今日至此者。苟求目前茍安於苟者,非愚臣之所及也。苟所守盡言及所圖良直不蔽得盡誠實之道矣。(以上《永徽六年九月十五日》賀琛請修求直言事) 以上為節選內容供您參考。建議您查閱原始材料獲取更多信息。